根據《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規定,廣東省戶籍的殘疾人兩項補貼領取對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間主動申報資格認定,確定其當年是否符合補貼發放條件。補貼對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認定、復核不合格的,自情況發生的的次月起,停止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
一、認定對象
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
二、時間安排
2023年4月1日-6月20日。
三、操作指引
優先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在線申報,也可攜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直接在本市任一鎮街受理窗口申報資格認定。(因身體或特殊原因無法自行或配合前往受理窗口申報資格認定的,可向受理申報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入戶調查認定。)
(一)通過“粵省事”小程序在線申報資格認定
微信掃一掃“粵省事”二維碼或微信內搜索“粵省事”小程序即可進入
(二)進入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
1.群體服務-助殘 2.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
3.殘疾人兩項補貼年度資格認定
(三)選擇本人辦理-兩項補貼資格認定
1.選擇“本人辦理” 2.選擇人臉識別方式
3.人臉識別認定
(四)選擇幫他人代辦-兩項補貼資格認定
1.選擇“幫他人代辦” 2.填寫需資格認定的人的信息
3.選擇人臉識別方式,對準需資格認定的人進行人臉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