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查找中山市翠亨新區管委會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我辦編制了《中山翠亨新區管委會信息公開指南》。需要獲得我辦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山市翠亨新區網站(http://www.tulsawebdevs.com/zschq/gkmlpt/guide)上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1.機構介紹
(1)機構領導
(2)機構設置及職能
(二)政策公文
1.文件發布
(三)規劃計劃
1.長期計劃
2.政府工作報告
(四)工作動態
1.政務動態
2.公告公示
3.統計數據
(五)財政信息
1.財政預決算
2.招投標信息
(六)人事信息
(七)招商引資信息
1.投資指南
2.企業名片
(八)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九)信息公開指南
(二)公開方式。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人事工作、重大會議活動等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 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
3、其他輔助公開方式。
(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通過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名稱:“翠亨新區”)、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我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我辦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主管機構(受理機構):中山市翠亨新區黨建綜合辦公室
辦公地址:馬鞍島香山大道28號翠亨新區管委會209室中山翠亨新區綜合局
郵政編碼:528437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周一-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60-89893617
傳真:0760-89893600
電子信箱:xxgk@cuiheng.gov.cn
網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系統網址:https://ysqgk.gd.gov.cn/760036/choice。
(二)提出申請。
向我辦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中山翠亨新區管委會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凇罢畔⒕W上依申請公開系統”(https://ysqgk.gd.gov.cn/760036/choice)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為方便您申請,提高申請效率,申請前請認真閱讀“申請須知”。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政府信息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https://ysqgk.gd.gov.cn/760001/choice)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受理機構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電話咨詢。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備,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而未提供的,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受理機構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受理機構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受理機構可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可不予處理。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受理機構將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同時,將告知申請人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受理機構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四)答復。
受理機構處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我辦政府信息公開主管機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稐l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的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做區分處理的外,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受理機構不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二條,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收取信息處理費。
中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月